应该是安全的,但是一定要谨慎的给钱,也就是说最好是签合同的时候,再给钱为好!
房子卖完了,还说是一手房,而且可以直接和开发商签合同,这一看就是炒房子的杰作,很多楼盘的销售公司是属于代理制度,有时候会拿到一些炒房者的订单,例如一下要一栋楼,之后和开发商谈一个妥妥的价格,之后自己再去出售,这个时候售楼部卖的房子,可能就是这一类房。
如果你是找的中介,或者熟人,买的也是这类房,那就是炒房的人卖的房子了,不用说了!当然也有可能是,售楼部炒的房子,售楼员炒房也是常事,对吧!
意造成销售火爆的局面,去售楼部就说没房子了,但是会告诉你也可以买得到房子,就是自己或者经经理,甚至老总的亲戚买了一套房,现在想卖,你要是想要可以帮助联系一下,这类房子属于开发商的销售策略,说白了就是制造紧张气氛,促进成交,故意编出来故事,或者是类似于小米手机的那种饥饿营销,会告诉你房子是多么的值得买,等等吧!
关于这类房,是不是属于安全,取决于是不是开发商主导,或者开发商给不给绿色通道。
为什么这么说呢?
因为这类新房的房源,在没有正式的签合同,报批到房管局之前,都是可以更改名字的,有的开发商也默许这类情况的发生,意思也很简单,改个名字给几千块钱,就这么简单吧!
这么一说,可以理解为,可以更名,是安全的,但是开发商是不是安全的,那可就另说了;如果你买的房子,开发商就不安全,那你一定要先打听好了,再动手去买;
一是这类房子仅限于现房,期房和准现房是不可以这么操作的,因为说白了就是一个名额,再说白了就是一个虚拟的东西,用房子做了一个幌子,因为签合同可能会在几年以后;
这样一来,不确定因素太多,例如开发商能盖的起来房子吗?这类炒的房子,作为买房人可能就是最后的接盘那一拨,仅限于现房,才可以这么玩。
二是给钱的时候,应该是在签合同的时候,至少首付是这样,至于定金,给个1万以内定下来是可以接受的,约定好签订合同的时间,到时候直接去签合同既可以了,签完合同给钱;之后要求开发商更换收据和发票的名称,开发票写上你的名字,手续交换清楚就可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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